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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經1年不買衣服&鞋子的時間
發現
其實原本的衣服真的就很夠了
直到穿到破了,或是變形了,真的不能再穿的時候
才把它丟了(事實上是可以做成別的東西再利用,但本人的手沒那麼巧,所以就丟囉)
像是之前有穿一條破到不行每次穿每次被唸的那件牛仔短褲(好像穿了7年的樣子)
但不得不說
穿牛仔短褲真的好方便
上衣搭什麼都行,出門也不用想,到底要穿什麼
或是有一群愛買衣服的朋友也是不錯的
光是撿她們淘汰的衣服,大約夠我穿一輩子了吧
鞋子也是
不過由於之前那1年太常穿那雙palladium
導致鞋面已經開始小裂,鞋墊也都粉碎了
嘖嘖嘖
後來也開始拿一些之前較不常穿的鞋子出來穿
但有可能放太久了
有些穿沒幾次鞋底就離家出走了
或是鞋面開始龜裂
結束後
到目前為止買了5件衣服1雙鞋子
感覺上,也是夠了~
也不太想再花過多的錢在置裝上
(不如多花點創意用現有的衣服配出更多的穿搭才是)
哦~我ㄤ也因為我不買衣服
所以他那一年也沒有買什麼衣服
最近有些穿了多年的POLO杉開始破洞了
他老兄還是穿去上班
看來是要找一天把他破洞的衣服丟一丟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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